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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,现在很多企业都会在后期发展中选择和外资企业进行合作,在此之间是不可避免的会将公司股份转让给对方,成为该公司的股东成员,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内资转外资股东变更了,在我国内资转外资的办理手续和流程还是比较麻烦的。下面由前海百科-李先生整理以下内容以供大家参考。
一、内资与外资司的概念
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、集体资产、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。包括国有企业、集体企业、私营企业、联营企业和股份企业等五类。
外资企业,则是一个总的概念,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。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,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,可将外资企业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
二、外资企业的特点
外资企业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,因此不同于外国企业,和其他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。外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,独立经营,独立核算,独立承担法律责任。
在组织形式上,外资企业可以是法人,也可以是非法人实体,具备法人条件的外资企业,依法取得法人资格,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,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
三、深圳内资企业转外资企业登记条件
1、外国(地区)投资者取得内资企业股权,外方的出资额应当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25%以上
2、经营范围须符合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规定,企业经营项目需符合外商准入领域的相关规定。属于国家限制项目的,应当取得省级审批机关批准
3、取得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、批准证书;
4、 中国大陆投资者不得含有国内各种协会、民间团体、群众组织等,转型后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企业法人,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自然人时,其在原内资企业的出资应当达到一年以上,经批准,可继续作为变更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
5、原登记主管机关没有取得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授权的,应由取得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授权的登记机关登记,按企业迁移登记的有关要求办理
四、需要的资料清单 1、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资料 (1)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(扫描件) (2)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申报承诺书原件(全体投资者签字盖章,日期处加盖深圳公章) (3)全体投资者的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 (4)经办人及授权委托书 (5)法定代表人、股东、董事、监事、总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中外合资企业需设立董事会成员3名以上) (6)外商投资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架构图 (7)完整年度的审计报告(例如公司成立于2017年,请出具2018年一整年的财务报表清单) (8)资产评估报告(根据审计报告来出评估报告) 2、工商局要求资料: (1)法定代表人签署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》 (2)申请登记委托书 (3)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(验原件) (4)股东会关于股权变更的决议 (5)新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(验原件) (6)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(7)股权公证书原件 (8)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全部副本原件 (9)变更股东涉及董事、经理、监事变动需要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 内资公司转为外资公司,需提交国家商务部颁发的《批准证书》和批文才可办理变更,如果有涉及到限制项目的,需要由省工商局进行批准,发生完变更之后,其营业执照上的起始时间为企业成立时间 对已变更企业类型的企业所属分支机构,应在其隶属企业领取新的企业类型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,到相应的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,并提交下列材料: 变更后的隶属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分支机构的变更申请报告 注:备案通过之后,工商变更时如需减注册资本需做减资公告 五、办理流程: 1、经济促进局进行并购形式备案(是否通过视乎政府审批) 2、工商部门进行公司形式变更备案 3、国地税变更备案 4、完结 5、办理时间:政府流程审批时间为20-40工作日 六、内资转为中外合资/外资企业所需注意事项 1、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,加盖公章; 2、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: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提交原件;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申请人签署,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; 3、提交的文件是外文的,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; 4、转换后凡是涉及以前公司的税务、银行、商标等统统都需要备案。 总的来说,无论是内资公司转为外资公司还是外资公司转为内资公司,整个公司的性质都发生了变化,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出现问题,严重的会影响公司以后的运营和发展,究其原因就是创业者不懂流程,容易忽视相关细节导致的,所以这类重要且专业的事还是应该交给靠谱的代理公司进行。 如您对于本文还有其他疑问或需办理内外资股权变更,可联系前海百科-李先生